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悦读大家聊城作家谭庆禄
谭庆禄,山东临清市人,多年从事教育工作。业余文学写作,初作小说,后写随笔散文,出版散文集《冬天的树》、《读书的歧路》、《盒子里的日月》、《东乡草木记》及《故乡的池塘》。其中《东乡草木记》获第三届泰山文学奖。
本期栏目
摘选谭庆禄老师的4篇作品。
导读:
苦菜儿
盲老人和他的植物园
天寒白屋贫
乡贤傅斯年先生
评析:
《东乡草木记》是在试图破译大地肌肤上的密码,试图与苍天厚土进行交流。这是一本不错的散文集,是值得阅读者放在书架上珍藏的一本好书。
——聊城市作协主席张军
苦菜儿
一
向午时分,一个人在落寞的园子里徜徉。松软的土地上,野菜和杂草竞相吐露绿色。看到这充满活力的土地,心中恍有所感,仿佛回到幼时的乡村。其中有苦菜儿细小,铺展着青白的叶片,颇为诱人。忍不住摘取一片,白色的汁液悄然外溢,舔一下,果然是苦。细品之后,似也有回甘之意,不像苦竹之苦那顿地掉颡般的强烈,也不像地瓜黑斑之苦那么凶险叵测。必以文字形容,则可谓自然清新之苦,或者健康善意之苦吧。
于是想起苦菜儿在书册中的位置来了。
陆玑《诗疏》:“‘谁谓荼苦’,荼,苦菜。生山田及泽中,得霜甜脆而美,所谓堇荼如饴。”郑玄注云:“生山谷,味苦,今人呼苦苣。”苦苣菜吾乡亦有,人多采其嫩芽而食之,父老呼之曰苣苣芽者。揆之诗句“其甘如荠”,及陆疏之“甜脆甘美”,将“荼”释为苦苣菜,我也觉得甚是。然而吾乡父老口中直呼为苦菜儿者,书册之中就没有一点儿名分和地位吗。
关于苦菜儿叫什么,有一段时间,自以为是弄明白了,后来又发现并不尽然。在植物学里,菊科是一个十分繁盛的家族,而菊苣族又是菊科里的一个大族。从小蓟、大蓟到蒲公英,苦苣、苦荬到山莴苣,其间各种,仅据今年夏秋所见,就有七八个之多,面对如此复杂的植物族群,就像遇上诸葛孔明的八卦阵,肤浅如我,未免有点找不到北了。后来发现,疑惑者不光是我,即使训练有素的训诂学家和植物学家,在此都未免踌躇难定。程瑶田著《释草小记》,全书仅八十几页,而《释荼》两篇,居然有十二页之多,几占了全书篇幅七分之一。朱橚《救荒本草》本来已有“苦苣菜”、“苦荬菜”诸条,而“剪刀股”条云:“就地作小科苗,叶似嫩苦苣叶而细小,色颇似蓝,亦有白汁,茎叉稍间,开淡黄花。叶味苦。”检之《中国植物图像库》,所谓“剪刀股”,正是吾乡的苦菜儿。吴其濬《植物名实图考》卷三“苦菜”以下,列同类植物达七种之多,而其中“苦菜”“光叶苦荬”和“野苦菜”,从所绘之图看,俱为吾乡之苦菜儿。查《中国高等植物图鉴》,“剪刀股”又名“低滩苦荬菜”,如此,则吾乡人口中之苦菜儿,应该就是苦荬菜,至少是其中的一种或几种。但是,吾乡之苦菜儿,莫非就一定与古代文献中的苦菜无关么。
程瑶田《释草小记》《释荼一》开宗明义,似乎正是回答的这个疑问,“苦菜有二种,一种为苦荬,一种北方人呼为苣荬菜也。”程先生之言,正合我意,吾乡人口中的苦菜儿,不会那么没有来历。接下来,《小记》详细状写了苦荬菜的生物特征,以为佐证。阅读程先生对苦荬菜的描述,心中甚为感动。不佞生长于草野之间,很长时间里以寻菜割草为能事,看到程先生笔下的苦荬菜,其精细,其委婉,仍然不能不感到惊异。程先生训诂学家,有论者以为,其人治学注重实证,精心格物,一虫一介之微,无不穷其变态。此处描述苦荬之文,正其例也,故其文虽长,亦仍舍不得删节,全部抄录于此:“苦荬余见八九月生者,先生数叶,肆出贴地中,后渐生嫩叶多至二十以外,叶皆从根出,不生茎也。断之有白汁,其味初舔之微甘,旋转苦,苦甚,著舌良久不能解。闻之野人,云苦荬春生者,至四月,中心乃抽茎作花,《月令》‘孟夏之月苦菜秀’是也。花黄色如菊,其鄂(萼)作苞,花英之本藏苞中,一英下一子,一花百余英,则百余子也。子末生白毛如丝,多以百计,长半寸许,在苞中各含其英本,花开一二日复合,既而色变,数日英乃揫敛而落矣。又数日,苞枯而开,子末之白毛乃见,数以万计,整齐不乱。形圆如毬,所谓荼也。”
二
在吾乡,苦苣菜即苣苣芽,是人们人平时喜欢吃的,而苦菜儿,也就是苦荬菜,则一向无人问津,有时也采它回来,则是另作它用的。从生物形态看,二者差别可能较小,让城里人分辨它们,未免有点难为人,所以有些植物学著作,干脆将二者合而为一。但在我们乡下人的眼里,却丁是丁,卯是卯,决然不可混淆。前些日子在酒店吃饭,有道菜叫苦菜醮酱,上来盘盛的苣苣芽,碧绿清新。然其中偶然混有苦菜儿,在我,看后颇为惊讶,指给服务员,对方比较再三,终也有点儿茫然。
《释草小记·释荼一》自注云,苦荬“南方呼为兔儿草,言兔食此草也。”其实,不光南方以之饲兔,并北方,我们挖苦菜儿,亦主要是喂兔子也。其实,在喂养家畜的饲草中,苦菜儿属于上等精细之物,不光猪羊爱它,牛马也喜欢吃它。不过对于牛马猪羊,这些身材高大的牲畜,苦菜儿未免过于袖珍了点儿,对于它们粗糙的口腔和牙齿,也过于细腻了点儿。而对于兔子,则是正好。再说,兔子也确实爱吃苦菜儿。所以几十年后,说起挖苦菜儿,自然就想起喂兔子的事来。兔子叼着苦菜儿,嘴唇快速地嚅动,不发出一点儿声息。
苦菜的生长似乎分作两季,一是春天三四月,如《本草衍义》所说:“此《月令》小满节后,所谓苦菜秀者。叶如苦苣更狭,其绿色差淡,折之白乳汁出”,春天的苦菜,不三五叶即拔筳开花,其花似菊而小,朵朵金黄,鲜艳可爱。然此时的苦菜儿,与蒲公英、苦苣菜和苦死驴混杂在一起,与小蓟大蓟们长在一起,为割草少年收入筐中,也不好分类,多被明珠暗投了。
苦菜儿还有一个名字,叫做“游冬”。原因是苦菜儿“在北道则冬方彫斃,生南方则冬夏常青”。从苦菜儿叶片之细腻,无论如何难以看出,它竟然有如此后凋之性。常常是深秋时节,甚至是初冬的时光了,田野上的作物,大都收割完毕,野生的草木,也多半凋零了,地表之上,真正凌寒不凋者,剩下也不过三两种,那其中的一种就是苦菜儿了。这个时候出去割草,自是别有意趣。背一篓筐,提一把镰刀,走向萧索的田野,远远看去,生命的迹象已经被即将来临的寒冷逼退,只剩下一派死寂了。其实并不如此。棉花田里,叶子飘落,堆积在干燥的黄土地上。在叶子的缝隙里,你偶然会发现一点绿色,只要你能够拿得准,弯下腰去,拨开枯叶,下面就是一株苦菜儿,那叶片层层叠叠,可能有十几二十之多,且片片光洁,片片鲜嫩。这个时候,挖到一株苦菜儿,抵得上春天的三株五株,也许不止。
吾乡之人,是不吃苦菜儿的。这让我有些纳闷,既然苦苣、苦荬同为苦菜,为什么取前而独独遗后呢。《植物名实图考》卷三有云:苦菜“铺地生叶,数十为簇,开黄花甚小,花罢为絮,所谓荼也。根细有须,味极苦。北地野菜中之先茁者,亦采食之。至苣荬生而此菜不复入筠篮矣。”是不是以前曾经采食,后来才被苦味较轻的苦苣取代了呢。吾乡父老称呼苦菜儿,常常加以儿化,又叫做“苦苦菜儿”,名字里透着亲切和爱娇,不像拒之千里之外的意思。
《诗经·小雅·采芑》:“薄言采芑,于彼新田。”陆玑疏云:“芑,菜,似苦菜也。茎青白色,摘其叶,白汁出。脆,可生食,亦可蒸为茹。”有学者以为,此处之“芑”,即苦荬菜亦即吾乡之苦菜儿也。陆玑三国时人,以为可食,可见古之人是有食用苦菜儿的习惯的。又《救荒本草》“剪刀股”条云:“采苗叶煠熟,水浸淘去苦味,油盐调食。”其于“苦荬菜”条下,亦如是说。朱橚著书,意在果腹救荒,所以谈到吃苦菜儿,必先去其苦味。其实,苦菜儿之味,也许正在其苦。而人对于苦味之耐受力,随着年齿之增长,也在增强。有人喜食苦瓜,近来我也忝居其一,即其例也。以我见识苦菜数十年之印象,苦菜儿之为菜,绝然不恶。采苦菜儿而食之,或别有况味。只是冬至已过,北方不再有苦菜儿,若品尝,只好俟之来年了。
古之人论及苦菜儿之文字颇多,唯《逸周书·时训解》中有一语,颇不易懂。其语曰:“小满之日苦菜秀,苦菜不秀,圣人不出。”难道植物果能预占人事么,我想是不可能的。不管圣人出,还是不出,苦菜儿,它总是要秀的。你说这是天地不仁也好,说这是天地正道也罢,自然之事,终要按它自己的规律行事,否则,倘遭逢乱世,圣人迟迟不出,苦菜儿也就总不能秀,那么,整个物种不是就要消失了么。
-12-26
盲老人和他的植物园
很久以来,就想写一写故乡的盲老人和他植物园的事,一以事情过于辽远疏阔,与一般人的生活水米无干,人家未必感兴趣;二是本人生性疏懒愚钝,深怕对于老人的故事未必能够理解透彻;所以就一直拖下来。如今中原一带的干旱日趋严重,在北方,父老兄弟们除了看顾他们的庄稼,没有谁还关心各类的草木,许多物种都渐渐绝迹了。今春以来,沙尘暴濒濒亮相,昭示给我们一个更为严峻的未来。土地的沙化和水源的枯竭对于我们国家,跟人口问题一样,将是一个长久困扰我们的梦魇。这时我又一次想起故乡的盲老人,以及他在北方土地上以一己之力辟出的植物园。
一
其实,那时候没人叫它植物园。就连盲老人自己都不那么叫。植物园的名字是在三十年以后,我在回忆那片绿洲的时候给它取的。严格地说,那只是老人一家的后园,只是这后园比较大,比较朴野罢了。以往我曾约略写到过这个地方,写到一段废弃的古寨墙,以及墙上形单影只的迎春花。这都是确凿的。这段墙是曾经环绕全村的那道寨墙的遗存,是位置较好的一段。古寨墙乃黄土所筑,异常的宽厚,日子久了,土便坍塌下来,形成一个松软的向阳的土坡。盲老人的房子就造在土坡的前面。在房子和古寨墙之间,有一片狭长的空地,这就构成了他家植物园的主体。
关于对植物园的这些了解,是在盲老人去世以后,园子因无人照管而渐近荒芜,我有机会再次走入其中,实地考察所得。园子兴盛之时,老人的精神十分健旺,小孩子一般是不得走近他的园子的。也就是说,在我们的孩提时代,心中充满对园中神秘植物王国的无限向往之时,对于园中的世界却所知甚少。老人对他的园子看得很严,从来不对小孩子们假以颜色。在我们看来,他总是那么凶暴和不近人情。不过这不仅不能使我们知难而退,反而激发了我们的好奇心,我们当中的勇敢者常常以身试法,如我一般的怯懦者,也能远远地等在外面,等待分享品尝禁果的快乐。那禁果总是那么可怜,却又总是那么奇异,传递出园子里隐秘诱人的信息。
我曾经分食到一颗两颗的“软枣”,开始,我不知道这两个字是不是应该这样写,反正记得当时就是这样说的。不用隐瞒自己的无知,到如今我仍没弄清楚那究竟是一种什么果实。它的形状似楝子而长,表皮光洁饱满,呈绿黄色,咬开表皮,有一层透明的晶体,再往里就是果核了。吃的就是那层胶冻状的东西。说实话,这个东西并不好吃,不光比不了我们家乡随处皆是的红枣,就连小小青杏都不如。我们所以稀罕它,主要是因为它少见,又来自那片神秘的土地。我曾经怀疑那是橄榄,它的酸涩跟书上对橄榄的描述也十分相像。后来我有机会去南方,见到了橄榄,发现跟我记忆中的“软枣”并不一样,橄榄两端似乎太尖了些,似乎也不够光洁,而且里面也没有那一层透明体。我是多么希望博识的人能够有以教我。
我的一个同龄人最有胆量。虽然他有一个叫人难以启齿的绰号,但他做起事情来却从不含糊。他在秋假里潜入园内,爬到金果累累的梨树上。所谓螳螂捕蝉,黄雀在后,老人已经来到树下,手提拐杖比划着,口中大骂不止。我的那个同龄人也有点害怕了,没有了面对老人拐杖的勇气,急中生智,缘着树枝攀上了屋顶。然后从丈余高的屋顶上跳下来逃走了。他居然没有摔伤。这成为关于园子的最为惊险的故事之一。
二
在园子最为茂盛的时候,我曾经有幸进入过一二次。那时老人似乎还没有全盲,还能以水井轳辘灌溉园中的植物。
我们生产队有一块地在村子后面,跟老人的园子就隔一条寨壕和一段寨墙。一次我跟随母亲下地干活,中间到老人家找水喝,我便随母亲进了那梦魂牵绕的后园。老人对于孩子严加防范,对于成人还是比较和气。我记得母亲称他为四爷,在他水井上的轳辘斗中鞠水喝,又在园中的树下乘凉。这时我就获得了千载难逢的机会。
北方的平原上生长的多是寻常草树,房前屋后,渠边沟沿,不过是榆柳槐杨,至多也就是梨枣杏桃,村村如此,家家如此。和平原上习见的树木相比,老人园中就可谓别有洞天了。这里有前面提到过的“软枣”,有可以做梭标柄用的白腊,有树冠巨大的核桃树,高大葱绿的植物空隙里,种着一些巨大的青绿植物,古怪得令人叫不出名字,当时我隐约听得叫作黄莲,今天想来,应该是龙舌兰一类的东西。更叫人有点不可思议的是,里面竟然还有一片竹林!我记得曾经大着胆子走进竹林深处,到了大人目光不及的地方,实在按奈不住对这青青挺拔的南方植物的喜爱,我轻轻地抚摸它,——我不能不说实话,我曾试着折断它,像平时在高梁地里折断一根秫楷一样。但是我失败了,也幸亏我失败了。竹子不光比秫楷可爱十倍,而且还要坚韧十倍。竹林里的几分钟给我极深的印象,我至今忘不了外表似有一层白粉的青竹,那是任何画师都无法描绘的。
那些远方的客人固然相貌不俗,叫人心爱,本地的种属在园子里也长出别处少有的形态。栝楼本不是稀有的东西,秋天的棉花地里就常见它的踪影。这是一种野生的蔓类植物,其块状根茎是一种药材,叫做天花粉,我在周日里曾扛着铁锨去挖过它。这里的栝楼就不一样了,它们沿着枣树或别的什么树高大的树干爬上去,顺着横生的树枝前行,沿途结成一个个巨大的果实垂下来。这果实大如皮球,青绿色,成熟后呈桔红色,据说这果实也叫栝楼,而且也是一种药材。
这个高低不一,参差不齐,遮天蔽日的绿色王国,靠的就是那眼土井和那架轳辘提供水源。老人以他的老迈之躯,摇动吱吱轧轧的轳辘,在日渐贫乏的平原上,按照自己的意愿,建立了一个世外桃源。
三
盲老人属于我祖父一辈的人,他已经去世多年,他们那一辈人现在大都不在人世了。他是从什么地方,通过什么途径弄到这些植物的,他花费心血培植这些植物出于什么动机,都已经无法确知了。从他家的屋舍看,他不是一个十分富有的人。像他那种家境的人,能保住一日三餐,也就不错了。因此,把一片哪怕是闲置的土地用来种植花木,而不是用来种庄稼,在我们那一带,需要极大的勇气。在生存问题的巨大压力下,对于美好事物的热爱,对于心灵需求的满足,都变成一种难以理解的奢侈,是十分可笑的愚蠢。
然而,老人就这样做了,而且做得小具规模。我想,他也许因此少吃了几顿细粮,多吞了几口野菜,腹中少了几滴油水,脸上多了些许苍白。但是,他至少按照自己的意愿做成了一件事。在日渐单调的平原上事弄出了一片别样的土地,向因循保守的人们证明,平原上的土地除了可以种种高梁玉米、小麦棉花以外,还可以生长别的。而长出来的东西很好看,并且死不了人。我想,在他产生了最初的想法,并且付之实施的时候,他一定听到了许多规劝和嘲讽,他是把一片如此肥沃松软,光照充分的土地拿出来搞这种闲玩意儿,而不是用来种植可以疗饥的东西,至少是用来种植换钱的东西。同样可以想见,在园子建成之后,老人获得的一定更多。在他用自己的勤劳和汗水把园子弄得逐渐像个样子时,他的精神世界也获得了丰富和拓展,面对这个美丽的绿色小世界,这个自己心灵的外化物,他有时可能会幸福得发抖。在初春的早晨,或者夏日的黄昏,他会独自点上一袋烟,久久地享受这种只有上帝才有的感觉。这一点,那些家有三囤五囤粮食,或者腰有十串八串铜钱的财主们是绝对无法想像的。
这是他的心血,他的创造,是他的命根子,也是老人自己。正是从这里,我终于理解了这位孤独的老人,理解了他的愤怒和怪戾,理解了他对我们不近人情的拒斥。每一个人的心灵都是敏感的,忍受不了没轻没重的唐突,一群不知轻重的孩子,哪里知道一个寂寞老人的心。
四
据我的记忆,盲老人身材很高,清瘦,脸黑,胡子长而稀疏,从来不苟言笑。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失明的,已经记不清了。我想,这是一种天意。这是上苍对他的惩罚,也是对他的恩赐。
我在一篇文章中曾经谈到陈寅恪和博尔赫斯,他们都是在五十五岁上双目失明。上帝使本世纪最博学的头脑失去了阅读的可能。盲老人用终生的心血,创建了一个植物的王国,一个美丽的观赏世界,事实已经证明,无论是世俗的偏见,还是环境的压力,都阻挡不了他,于是上帝使用了另外的办法:赐给他黑暗,让他的创造从他自己的视野里消失。上帝无所不能,他以奇特的方式实现了他的剥夺。老人不过芸芸众生中的一员,他的存殁一般是无人在意的,但是,平常人感到的痛苦并不因此而减轻。老人手持竹杖立在他的屋后,无神的目光对着他的园子,那种黯然伤神的样子,或许不亚于陈寅恪或博尔赫斯抚摸他们的藏书。
然而,对于老人这又未始不是一种恩赐。老人的年龄总是越来越大,他总有干不动的一天。年代的中国社会,也越来越难以容下他这片离经叛道的世外桃源,没有谁能够保证这不是资本主义的尾巴。几乎可以断定,植物园的没落是不可避免的了。这时老人及时地得到了一片黑暗,这就不能不感激上帝的慈悲。黑暗如同温柔的大被,覆盖了衰弱的老人,使他免于目睹园子的凋败,心中永存了一个草树丰茂的印象。
老人失明以后拄的是祥林嫂式的长竹竿,是不是他自己的园子所出我不知道。吾乡时有走村串户卖酱菜的,手摇一柄小铜鼓,有时口中不停地吆喝:“豆腐乳呗嗬,臭豆——腐!”如果有人要买豆腐乳,一般是不肯卖的,有嘛,倒是有一点,那是为了好吆喝,不图卖钱。只对一个人例外,那就是盲老人。人们知道,老人爱吃这一口儿。卖酱菜的停好车子,一声高喊:“豆腐乳呗嗬,臭豆——腐!”不大一会儿,就见老人一手执一根长过头顶的竹竿,一手持一个大碗,大步流星地走来。这豆腐乳大概是老人最后的一点嗜好。
他快步走来时,我记得他的脸上有了一点笑容。他的笑原来竟像孩子一般天真。这时,他不知道我在旁边看着他。
/6/12
天寒白屋贫
一
霜降已过,冬天马上就要到了。回想起来,以前的冬天是那么漫长,而且又冷得难熬,以致到了今天,说到冬天,心里还是有种不寒而栗之感。在那些日子里,最令人惧怕的,除了饥饿,就是这冬天的寒冷了。饥饿是寒冷的同谋,它与寒冷结伴而行,又增加了寒冷的强度。古人言人生之窘迫,往往饥寒并举,正如今日之温饱连用,不是没有道理。
当然,饥寒的感觉,都是穷人的专利。人穷不是什么光荣的事,照理没必要说个没完。不过,我所经历的饥寒时代比较特殊,那时已经消灭了地主和富农,几乎没有了什么富人,稍稍过得好一点儿的,也就是所谓脱产干部和村干部了。除了他们之外,大家都在一条战壕里,没有什么好羞耻的。此外,托尔斯泰曾经说过,疾病正笃之时,人们总是没有谈论它的心情和勇气。如此说来,也正是今天的温饱,才给了谈论它的可能性。
二
如今的冬天似乎没有从前那么冷了。
想到以前的寒冷,心就先缩了起来。也不是怎样的冰天雪地,只是天地无限地空阔,巨大的冷气充塞于其间。早晨在被窝里醒来,听见外面的风吹得树稍呜呜叫,撞得窗纸呱嗒呱嗒响,被子里的热气马上失去了一半。先祖母责骂我们,有一句就是“晚上恋皮,早上恋席”。硬着头皮起来,外面寒风里的日子真是不好过。其实,没风的时候也好不到哪里去,天是冷的,地是冷的,村子是冷的,树也是冷的。走到躲避风寒的屋顶之下,感到的仍然是寒冷,寒冷,寒冷。我记得,冬天的池塘是冰封的,厚厚的,人可以上去溜冰,抽打陀螺,那冰似乎是经冬不化的。地也冻得梆梆硬,不小心摔一下,硌得骨头疼,让你半天爬起不来,有时冻了一道道的缝,下得去手指头。落尽叶子的树,完全失去了生机,像冻僵了的人站在那里,枣树越发地坚硬,柳树都没有了一点柔软。太阳照样升起,却不起一点作用,白亮亮的,就像一块冰,洒下的阳光也流着寒气。冬天里最冷的东西应该是铁器,它好像比冰还凉,听老人说,有人以舌头舔铁器,结果舌头都给粘上头了。我们是不敢动它的。
在那种天气里,一个人,真是无地自容啊。
三
“一九、二九不出手”,这是饱经饥寒者痛苦经验的总结,不过,这种描述还是有点不到位,其实,到不了冬至,人们就把手放进另一只手的袖筒里,轻易不拿出来了。
对于孩子来讲,是难以做到袖手旁观的,什么事都想参预一下。比如玩泥钱儿,比如赛陀螺。泥钱儿这个东西很是简易,用两枚孔方铜钱夹一块胶泥,再用一根木棍儿串上,在硬地上一滚,就成了。泥钱儿好玩儿,可凉得像一块冰,早晨清凉的空气里,伸出冻红的小手,捏弄那冰凉的玩意儿,也不是多好受的。还有陀螺,你总得抽打它,抽一阵,袖起手暖一下,刚刚有点暖意,陀螺摇摇晃晃,就要倒下了,又得伸出手来,握住鞭杆儿,在冷风里轮起来抽打。
为什么跑到冰冷的空气中玩那种把戏呢?现在回想起来,也不免纳闷。也许是这样的,反正家里也是冷,外面也是冷,玩儿是冷,不玩儿也是冷,不如索性跑到外边,既然冷是躲不过的,玩玩儿还赚个热闹。
我怀疑跳房子的游戏是经受着饥寒的人们发明的。这种游戏让人蹦蹦跳跳,活动活动,可以驱走寒冷。那种设计,在我看来,实在没一点儿意思。我从来没有学会跳房子,所以我大概是那群寒冷的孩子中最冷的一个。
四
摔跤也是御寒的活动之一。
后来我看到真正的摔跤之后,知道我们那种笨玩儿法只能叫做“撂个儿”。撂个儿的方式大致有三种,力量相当者,两人面对面身贴身搂住,两条胳膊一上一下;力量稍有悬殊者,也是面对面身贴身搂住,力量小的两只胳膊搂在下面,力量大者搂在上面;悬殊再大的,让力量小的抱住后腰。两个人抱在一起,用力地扭动,长时间不分高下,弄得气喘吁吁,像牛一样直喷白气儿,撂的人不冷了,看的人似乎也感受到一点暖和。
有一次,小祥忽然来了豪气,呈起英雄来,非得让庆荣搂了后背腰摔一个。我记得那是个晴天,太阳刚刚出来不久,而天冷得叫人没处下脚。庆荣在后面蔫蔫地抱住,没几个回合,两人一上一下趴到地上了。等他们起来一看,小祥的鼻子上张起了一块肉皮,白白的,厚厚的,尚带着鼻头的弧度,而鼻头则只剩下血红的肉质。
冬天的土地不同于春夏,它像铁一般坚硬,又像锉一般涩。它拒绝血肉之躯的亲吻。
五
我曾在寒冷的风里去逮鸟。那时有一种鸟,工严冬的原野上活动,其个头比麻雀大,样子也比麻雀挺拔,毛色较麻雀稍淡一点儿,我们那一带只叫它的土名,我只记得那声音,不知道字该怎么写。后来终于知道这是田鹨。这种鸟雌的没什么,雄的叫起来很是华丽流畅,所以我们都想有一只。
冬天里,这种鸟就三三两两在野外飞来飞去,不时落下来走动着觅食。为了这种鸟,我们穿着单薄的衣服,手里拿着冰凉的鸟夹,走到寒风刺骨的野外去,到了以后,用手抠开坚硬的土地,将鸟夹埋入其中。我们知道,鸟儿虽然一身的羽毛,也是怕冷的,我们的鸟夹只可埋伏在鸟的上风里,而切切不可相反,鸟儿迎着风走路,风就使羽毛紧贴到它身上,否则一片片张开,它就不好受了。
我们很少捉住它们。不是因为它们有多么聪明,而是它们太不听话,本来一路吃下去,就要到鸟夹子了,谁知它们忽然心血来潮,拐个弯向别处走了;而且这东西个子太小,视野也不够开阔,稍有偏差,就错过去了。其实,主要的恐怕还是因为天气太冷,我们在寒风里坚持不了多长时间,现在已经是透心儿凉了。
六
冬天里,上学成了一个苦上加苦的差事。那时候,小学都要到外村去上,一天之中,连早学是三次往返,风里雪里。我因此很羡慕那些不上学的小伙伴,他们至少可以不出村子,而且可以凑在一块玩儿。
鸟儿是迎着风走,我们人则相反,我们总喜欢背着风。因为我们的衣服是在前面开襟的,而且总也免不了透风。风是很聪明的东西,一旦让它钻进来,它总是往热乎地方跑,把热地方也给弄凉才肯罢休。我们背着风走,是顺风最好,风帮我们裹紧棉袄,还推着我们向前。如果去时是顺风,那么回来时就糟了,没办法,只好倒着走。如今时兴锻炼身体,据说倒走效果最佳,真让我们哭笑不得。有时风偏偏从旁边吹过来,我们也尝试着侧着走,就像水边有很多只脚的螃蟹一样。
遇上特别恶劣的天气,小雪霰加小北风,二里地走下来,到了教室,嘴读不准课文,手握不住钢笔,遇到老师提问,十分尴尬。
按理说,教室里有几十个小火炉,应该是不冷的了,其实不然。窗上的玻璃这里少一块,那里缺一角,或者用纸糊一下,要不就用块纸板钉住,小风也许可以挡一挡,风一大,冷风就和雪花一起闯进来了。有好多次,我的钢笔无论如何也不肯出水,真是急得要命,后来知道,是里面的墨水冻结了。古人书法,落款时往往有“呵冻书”字样,古人的墨是在石砚之中,放置于案上,结了冰应属正常,我们的钢笔就在口袋里放着,而且一旦遇到上了冻,“呵冻”是不解决问题的,只好放到最暖和的地方,用我们的肉体的温度让冰慢慢融化。
七
大人们看到孩子闲不住,拿拿这摸摸那,训斥说:“腊月的生日,冻(动)手冻(动)脚”。其实岂止是腊月,我们很早就冻手冻脚了,而且有的还冻脸。
我还是比较幸运的,我的手不冻,脸不冻,只冻脚。手冻了像个脏馒头,脸冻了像只烂苹果,十分地不雅,脚冻了要好一点,因为隔了一层袜子,还隔了一层鞋,如空腹饮水,冷暖自知了。
我的脚好像冻得比别人早。记得总是刚过中秋节没多久,有一天睡觉时觉得脚的某一部位,或者某个脚指头有点微微的痛,或者有点痒,这就是脚已经冻了。我们不说冻伤,只说冻了,好像那不是伤,也是,什么都好好的,只是变了点颜色,没有损失什么。在被窝里暖了一夜,第二天就开始发痒,钻心地痒,痒得你恨不得把它割了去,继而一想,就这么两只脚,今天割一块,明天割一块,很快就要割完,于是就罢了。
这只是第一次,再下来是一次次重复,一次次加重,直到这脚不再有感觉,不再痛,也不再痒,让它去一次次地冻,一次地变紫变黑。有时冻得厉害,走路都有点瘸,大人不觉得奇怪,自己也觉得很平常,似乎人生下来,都是免不了给冻一冻的,村子里没有人因为医院诊治,也没有人因为这而少干一天半天的活。只有等到春天,冰消雪化,忙着往地里送肥,一趟一趟地跑,这时,脚也开始了它的复苏,它开始发痒,开始褪皮,冻坏的皮肉脱落,里面生出新的皮肉来。我的脚,每年都有一次这样的涅磐和再生。
我不知道冻手冻脸的人如何,如果冻脸的人也每年换一副容颜,那也许是不坏的事。
八
唐诗里的“白屋”,应该指的是穷人的房子,是不施采色,露出本材的房屋。
我们那一带不同,我们那里最好的房子外表是用石灰粉刷过的,远远看去,就是一座白屋。最坏的房子是土坯垒的,屋顶上也是盖一层黄土,穷人住的这是这种黄屋。是土黄屋,不是黄金屋。土屋才是唐诗里的白屋。
今天的人论起民居,有的说那土屋好,冬暖夏凉。夏凉吗,也许是的,我们住在里头,似乎不怎么怕过夏天;若说冬暖,那就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了,真该叫说这话的人到土屋里过一冬,让他体验一下那里的冬暖的滋味。
我们的寒冷,不仅仅因为我们穿得不好,这房子也是一个原因。这房子的窗子并不大,可是冬天只能糊上一层纸;门挺厚的,可怎么也关不严。夏天里,是外面下大雨,里面下小雨;冬天里,是外面刮大风,里面刮小风,外面下大雪,里面飘小雪。大多的房子,经冬不动烟火,晚上睡觉,头都不敢往外伸,蒙头大睡是写实而非夸张,第二天一看,便盆里已经结了冰。这样的屋子不能给人以温暖,走出屋子,冷得特别厉害是当然的。
我从这样的屋子走出来,骑自行车行路,走了几十公里,裤脚和鞋子之间,脚腕给冻裂,血流湿透了袜子,凝结住了。这时候,医生的告诫,如每天洗洗脚之类,那是用来指导另一类人的,对于我们,一点用处也没有。
九
如今似乎没有那么冷了。
据说气温正在逐渐升高,温室效应正在加剧。不过,我以为这种理论解释不了为什么以前那么冷,而今天不怎么冷这个问题。如果气温升高的速度有如此之快,北极南极的冰雪早已融化,低海拔地方早就为海水淹没了。我知道这里有别的原因。
为了不让我的脚冻坏,后来我想过很多办法。我在中秋节过后不久,就先换上棉鞋;我买过一双又大又厚的军用棉皮鞋,里面有一层厚厚的羊毛;我听说冻脚不仅是因为鞋子,裤子也有责任,就做了一条厚棉裤。但是,这一切都无济无事。再后来,我到一个有暖气的地方去上班,虽然家中仍是冷冰冰的,我的脚再也没冻。我的一生里,还有这样一个经验,就是自从有了羽绒服,出门再也没有感到过寒冷。
听说我们国家有规定,长江以北,冬天都可以烧暖气。意思是说,在这里烧暖气不算奢侈浪费。但这只是一个上限,一个允许达到的水平,至于下限在哪里,也就是如何达到,就管不了了。
我侥幸有机会进入有暖气的房子上班,是一个很偶然的事情。我知道在北方,虽然房子比以前有所改善,甚至连乡村里也有的烧起土暖气,但是,毫无疑问,更多的人没能住进有暖气的房子。他们或者有了羽绒服穿,或者没有。他们也许已经能够吃饱肚子,却不敢保证他们在漫长的冬天里不感到寒冷。
/10/28
乡贤傅斯年先生
一
傅斯年陈列馆建成有日,我身居聊城,却没去看过一次;今年四月,陪安黎先生看聊城风物,在海源阁迁延太久,到了傅斯年陈列馆,又吃了闭门羹:到了下班时间,管理人员走了。这事在我好像是一个象征,我与傅斯年先生似乎缺少某种缘分。作为一个读书人,我也喜欢收集一些乡贤的材料。然而对于傅先生,这个这片土地上生长出的最伟大的头脑,我却一直有些隔膜。这在我是深为愧疚的。
与傅先生的相失,当然主要是政治上的原因。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大变故中,傅先生选择了去海峡那边,他的著作自然就在毁禁之列,我所能得到的关于傅先生的资料,至今不过三数种;二是傅先生作为一个研究对象,太复杂也太独特。他的复杂也许是一种伟大,就像乍临一道广袤的大山,每每令我们觉得难以把握;而他的独特,又不是随便可以从历史和现实中找到成例,以一个这个家那个家就可以概括。我发现,这种困难并不是我一个人遇到。包括傅先生的同时代人,他的师友,也面临过与我相同的困境。他们对傅先生的评价,也往往见仁见智,你看到一条腿,他看到一段胸,到头来,好像没有人抓住根本。
我开始知道傅先生,是在与傅先生不相友善的人的书中。这对傅先生显然不够公平。当然,这些大都在傅先生魂归道山之后,他已经不知道了。也许就算他知道,他也不在乎。
《新潮》时期,鲁迅是表扬过傅斯年的。到了中山大学,傅斯年与顾颉刚同学同好,过从甚密,鲁迅恨乌及乌,鲁迅对傅斯年也就有所保留了,在给章川岛的信中,认为“孟德固有齐鲁方士夸诞之风”。以杂文笔法,将傅斯年的字“孟真”写为“孟德”。鲁迅的评价,固然有主观情感在,但也似乎说出了一点傅先生的个性。知堂在为《亦报》写的随笔中,有两三篇讲到傅斯年,说傅是个“外强中干的人”。说实话,苦雨斋的文章,我一向认为写得好,而这几篇则是少有的坏文章。这倒不是因为他说了傅斯年的坏话,我还不至于那么不讲道理。他先生一直反对在文章里太激动,以为呲牙裂嘴的样子如泼妇骂街,实在难看。可在这两篇文章中,他不光放下绅士架子,开口骂人,而且甚于打落水狗的无聊,未免恃强凌弱之嫌,让人看了很不舒服;这种文格卑下的文章,如果不是收在他的书中,真不敢相信竟是知堂所作。知堂对于傅斯年,应该是老师辈的人,他讨厌傅斯年,与数年前的一件事有关。年11月30日,即将出任北大代理校长的傅斯年在昆明发表谈话,说“伪北大之教职工职员均系伪组织之公职人员,应在附逆之列,将来不可担任教职工职。”知堂见报后在日记中写道:“见报载傅斯年谈话,又闻巷内驴鸣,正是恰好,因记入文末。”其悻悻之色可见。
傅斯年先生一直是个有争议的人物,有点像胡适之,“誉满天下,谤满天下”。这一点我觉得很好,也是他不平庸的表现。如果众口一词,都说好的一塌糊涂,那就没了意思。傅先生有一个绰号,叫做“傅大炮”。说他好冲动,敢说话,声音高。坏的评价,最严重的还当属知堂所说:“罗家伦不失为真小人,比起傅斯年的伪君子来,还要好一点。”唐振常以为,傅斯年“是一有性格的血气之人”;罗家伦则认为傅斯年“大气磅礴”,“元气淋漓”;蒋梦麟说:“孟真之学,是通学,其才是天才。”又说:“孟真为学办事议论三件事,大之如江河滔滔,小之则不遗涓滴,真天下之奇才也。”朱家骅说:“孟真为人,磊落轩昂,自负才气,不可一世。执笔为文,雄辞宏辩,如骏马之奔驰,箕踞放谈,怪巧瑰琦,常目空天下士。”李济认为:傅先生有“高度的责任心”,“极端的认真”而且“没有偏见”。在他的秘书那廉君眼里,“孟真先生是一位‘坦率’也可以说是‘天真’的长者”。在妻子俞大綵看来,“孟真天性仁慈,最重感情”。傅先生与胡适之,谊在师友之间。胡适之对傅斯年的评价是:“孟真是人间一个最稀有的天才。他的记忆力最强,理解力也最强。他能做最细密的绣花针工夫,他又有最大胆的大刀阔斧的本领。他是最能做学问的学人,同时他又是最能办事、最有组织才干的天生领袖人物。他的感情最有热力,往往带有爆炸性的;同时他又是最温柔、最富于理智、最有条理的一个可爱可亲的人。”
好了,这么多人,七嘴八舌,叫人不知信谁的好了。
二
还是看看傅先生的小事吧。
最先知道的关于傅先生的琐事,是傅先生的胖。不少的人叫他傅大胖子,他自己有时也这样称呼自己。我想,他的外号“傅大炮”,与傅大胖只是一音之转,之间恐怕也有联系。据回忆,一次赴宴回来,他的身高体胖,吓跑了抬滑竿的,看后让我乐了半天。从此在聊城的大街上,看见体胖的人,再也不敢小觑。傅先生的体胖,大概与遗传有关。他的母亲李氏就体胖,而且也患高血压。俞大綵以其不宜食肥肉,不进肥肉,触怒婆婆,傅先生只得从中曲于转圜,以息事宁人。
傅先生胖,也有胖人常有的毛病,就是打鼾。一次与李济先生从宜宾到重庆,乘船,与船员同住一室。第二天两人相互抱怨,都说对方打鼾太响。后来,同住的船员告诉他们:二位先生的鼾声都不小,害得我们一夜都没睡好。一个胖人,而且打鼾,我觉得这很好。傅先生再也不遥远,就像我们身边的人了。
傅先生十三岁离开家乡,二十四岁出洋,此后,天南地北,居无定所,但是,他一直保持着北方人的饮食习惯。他爱吃肉包子。这一点鄙人颇有同好,觉得傅先生确是知味之人。傅先生早年丧父,家道中落,他的食谱不可能像梁实秋《雅舍谈吃》里那般精细,他的嗜好也符合他“大炮”的性格。他的夫人俞大綵女士出身名门,又是南方人,对他这种习惯印象极深。傅先生讨厌狗,恰有朋友送给他儿子仁轨一条狗,一天午睡时,那狗舐他的手,醒而怒打,狗逃掉了,却打碎了自己的眼镜。夫人与之辩,三天不与交一言。然而三天之后,他起床,长揖到地,面有愧色,对夫人说:“我无条件投降了,做了三天哑吧,闷煞我也。”夫人取笑说:“用配眼镜片的钱,买几个肉包子吃,岂不更好?”
每个人都有他的西西弗斯,每个人都有他排解不掉的苦恼。我想,傅先生晚年最大的苦恼就是他的病与他的馋。他不讲究衣着,不积蓄家产,我感到,他的爱好,读书治事之外,就是吃点什么。吃东西使他体胖,体胖使他生病,病又使他不能大快朵颐,他难过极了。俞大綵夫人回忆说:“孟真因病忌食,只能吃米饭、无盐的蔬菜、水果及少许甜食。我曾试以色彩悦目的盘碗,在餐桌上瓶中插几枝鲜花,引起他的食欲。但面对如此淡而无味的饮食,谁能有食欲呢?他每日处理校务,劳累不堪,回家饿极进餐,看他以菠萝汁拌饭,聊以充饥而难于下咽的神情,我好难过。”这期间,回家的路上,他偶尔就到路边的小吃店,吃他爱吃的北方面食,并嘱咐同行的那廉君秘书:“我是解馋,回家千万不可告诉我的太太。”有一次,他在学校体育场鱿鱼摊吃了一碗鱿鱼羹,把烟斗忘在那里。秘书替他去取,他不让,说还是自己来。后来有人看见,傅校长去取烟斗的时候,又补喝了一碗鱿鱼羹。那廉君回忆说,他为傅先生做记录的最后一篇文章,是为台湾大学大一国文课本写的一篇短序。这篇目序言的特别之处,就是通篇以菜肴作比喻,“红烧肉”、“炸丸子”一类菜名,全在其中。这篇文章已经找不到了,但是,我们从中不难体会到傅先生对一顿饱餐的渴念。想到这一点真是让人黯然。
傅先生是个山东汉子,好冲动,而且不惮于与人打架。“五四”运动,他是游行学生总指挥,但是第二天,“北大学生集会,群言纷乱,”有一人失去理智,傅斯年与之“言语冲突终至动武互殴”。从此不再参加学生会的工作。朋友笑他,“你这大胖子怎能和人打架!”他说:“我以体积乘以速度,产生一种伟大的动量,可以压倒一切。”一次在巴黎,胡适见他大骂丁文江,说:“我若见了丁文江,一定要杀他!”后来在北京,胡君介绍他们认识:“这就是你当年要杀的丁文江。”不久他与丁成了好朋友。与鲁迅一样,傅斯年反对提倡中医。他认为血液循环发明三百年以后,还要把人的身体分为上焦中焦下焦三段,简直是对人类知识的侮辱。有一次,为中医问题反对一项议案,与提案人孔庚辩论了一场,孔辩不过,气急而辱骂傅先生,傅先生生了气,说:“你侮辱我,散会之后我和你决斗。”会后在门口拦住了孔庚,见孔庚七十几岁,身体非常瘦弱,他很失望,两手不禁立刻垂了下来:“你这样老,这样瘦,不和你决斗了,让你骂了吧。”傅先生这副怅然若失的样子,让我觉得很熟悉,也好生喜欢。遇事不退缩,得势也让人,是鲁西人的行事风格,又暗合了“费厄泼赖”的精神。
三
对傅斯年先生的学问,老实说我是不懂。以前,看到过有名的“历史学就是史料学”的话,感觉不到有什么好。后来年事渐长,经历日多,加上这些年的拨乱反正,对于世间之事,有了一些体悟,回过头来再看傅先生的这些话,才觉得真是不同凡响。
傅先生对于材料的强调,不厌其烦。他认为:“史学只是史料学”,“史学本是史料学”、“史学便是史料学”。“扩充材料、扩充工具、以工具之施用,成材料之整理,乃得问题之解决;并因问题之解决,引出新问题,更要求材料与工具之扩充,如是伸张,乃向科学成就之路。”更进一步指出:“(一)凡能直接研究材料,便进步;凡间接的研究前人所研究或前人所创造之系统,而不繁丰细密的参照所包含的事实,便退步。(二)凡一种学问能扩充他研究的材料便于工作进步,不能便退步。(三)凡一种学问能扩充他所研究时应用的工具的,便于工作进步;不能的,便退步。”“总而言之,我们不是读书的人,我们只是上穷碧落下黄泉,动手动脚找东西。”他的这些议论,初读让人觉得未免过分,但细想之,就会知道其中颇有深意。中国的史学传统一直不能让人满意。鲁迅说,一部二十四史,不过帝王将相的家谱。又说其方法,不过是瞒和骗。胡适也曾慨叹,文人有夸饰的习惯,深感“纪实传真”之难。惩于以往的传统,出于对西方现代史学方法的了解,提出所谓“史料学派”的宣言,其意义可谓大矣。想一下近几十年出现的所谓“御用史学”和“阴谋史学”,想一想人们曾经如何删改历史和虚构历史,就觉得傅先生好像有先见之明似的。特别是他说:“一分材料出一分货,十分材料出十分货,没有材料便不出货。”这些话如果不是说在几十年前,听起来就像是对今天某些人的耳提面命。沉下心来一想,就知道傅先生是个目光如炬的人,一个现代意义上的通人。
傅先生的一生,一直热切地呼唤和推进国家的现代化,反对中世纪主义。从新潮时期以后的三十多年里,他一直反对拿中古时代的思想来误国误民。这一点我觉得很重要。国家应该如何建设,应该向哪个方向走,这确实不是一件小事。
傅先生的思想里,还有一个见解让我感兴趣。他认为,世界上没有东方、西方之分,他从来不用什么东方文化、西方文化这类名词。他认为真理只有一个,发现这真理的人,不管西方人,还是东方人,都是一样的。他的这个观点,看起来十分简单。比如,有人说饿了就得吃饭,说的人是西方人,我们也不能说他说的不对;若是有人说,人饿了应该喝水,就算说的是东方人,甚至是中国人,我们也不能真的去效法。傅先生说的是大实话。如果连这一点也不承认,那就真的是“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”了。
在这片土地走出去的读书人,近百年来,傅先生可以说是最好的了。这一方人对傅先生的了解,还远远不够。当然这与傅先生无伤,不好意思的应该是我们。
四
终其一生,傅斯年先生似乎从没想过做一个书法家。
他那一代人生逢其时,风云际会,有更重大、更精彩的事情等着他们去做。不仅如此,年轻时代,他甚至还曾说过废止汉字一类的话。当国门初开之际,率先感受世界之大势,兼之曾经沐浴欧风美雨,将世界引向中国,使中国走向世界,是天将降于斯人的大任,于是,造就了他们一批风云人物。
然而,他们毕竟属于“过来”的人,从其所受教育看,特别是少年时代,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中国的,传统的,如傅先生者,十三岁时,已经能够通背《十三经》。中国传统文化深深地积淀在他们身上,就像长江黄河流淌于中国的大地,这决定了他们既是西方的,又是中国的,既是现代的,又是传统的。“五四”文学革命的健将们,当初倡导白话,反对文言最力者,如鲁迅、周启明、郁达夫、林语堂、俞平伯、叶绍钧等,到了晚年,也都开始了旧体诗词的写作。当然,写白话文章他们是一流的,而作起旧诗,写起文言,照样也是高手。
书法也是一样。
与当今一些活跃的书法名家相比,傅先生的书法也许不无可议之处,从纯技法的眼光看,或许有某些不足。这一点都不奇怪。我们今天所能看到的傅先生的书迹,也多是一些信函手札,以及文章草稿,于不经意间写成。唯其如此,其长处也显而易见。
最吸引人的,是这些作品的自然气息。对于傅先生那一代人,中国人手中那枝已历数千年的毛笔,依然是主要的书写工具。他们使用毛笔,就像我们昨天使用钢笔和今天操作电脑一样,自然而然。毛笔是他们身体的延续,甚至是生命的一部分。他们用毛笔写字,就像我们吃饭使用筷子一样从容自如,这就使他们写出的作品,绝无当今某些书家们挥之不去的刻意。苏东坡曾云,“瓦注贤于黄金”,“无意于佳乃佳”。傅先生书写之时,不觉得自己在从事书法创作,就没有面对笔纸的心理紧张,以自然的心态,从容写来,如泉水之涌,如江河之流,看去就像自然万物,禀之于阴阳之气,沾夫雨露之泽,发芽抽条,让人觉得本来就应该如此。自然乃艺术的生命,书法肇始于自然,其发展路途之中,又无时不得自然之惠。书法失去自然之品质,便意味着其艺术生命的枯竭。
傅先生之书写,从不想炫耀于人,故而显现出一种自在的精神,一种自信的气度。这一点对于艺术,尤其重要。创作之中,艺术家其实就是值班的上帝,他与美沟通对话,摈弃所有非审美因素的干扰,只有这样,才会于作品之中完整体现人的精神,艺术的精神。文怀沙先生曾言,书法与其他艺术形式一样,“是一种生命形态。”然而,当今某些书家,其心态复杂得很:既要考虑流行风气,又要考虑评委好恶,还得考虑公众认可。这也照顾,那也考虑,八面玲珑,处处作揖,讨好或许有效,结果呢,丧失了自我。与傅先生一辈人的书作相比,判若霄壤。语云:书如其人。作者是书法作品永恒的主人公,其精神气度,才是作品魅力之源泉。由于自信,傅先生的书法常常于不经意间,显现一种磅礴的大气。为董作宾先生所篆《平庐》,及其行书长跋,古雅肃穆,有一种崇高之美,与跋文之意蕴互为表里。具备了书写时的自信,其从容与高贵也就存于其中了。
傅先生的书法最为重要的特征,就是其浓郁的书卷气。这种渊雅的气息,充溢于其间,挥之不去。当然,这主要得益于傅先生无与伦比的字外功夫。书法作为中国的传统艺术,是中国文化最为精微的部分,从东方文化最纯粹最充分的地方浸淫出来,书法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,说到底,是本与末的关系。傅斯年先生学贯中西,他的书法,是其深厚的学养的自然延伸,其学养如肥沃的土壤,而他的书法,则是从中生长出来的艺术之树。他的历史学建树,有如横空出世,令人高山仰止。这种学术上的不朽地位,让我们在面对其书法作品时,感受到丰富的想象空间。当然,在其书卷之气的流泻之中,我们也时时感受到其峻拔的骨力。这与傅先生的人格息息相关,一脉相承。于台大校长任上为黄得时先生所书“归骨于田横之岛”条幅,于坚韧卓绝之中,流露出苦涩苍茫之感,睹之令人黯然伤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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